第277章 血柑,乡闻,烟熏野兔洞_我加载了农场游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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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7章 血柑,乡闻,烟熏野兔洞

  “抓野兔!!!”

  听到这三个字,陈国栋低迷的状态,瞬间一扫而空,情绪高涨起来,双眼看着林州直放光。

  “在哪?老弟,在哪抓?怎么抓?”

  看着他神情激动的模样,林州笑着跟他解释道:“就在那边,我之前来的时候,看见那边好像有些洞口光溜的洞,可能是野兔之类的动物的巢穴!”

  当然,林州也不仅仅只是凭借一个洞口光滑,就判断出是野兔。

  主要还是因为,他们之前上山来时,在这片区域漫山遍野的杂草丛中,见到过一些一闪而过的灰色身影。

  不过当时他没带大黄上门,单靠人去追捕野兔,挺麻烦的。

  所以就放过了。

  再者,他小时候,家里面养的狗,也都咬死过野兔带回来,他们这山沟沟里,这东西,以前也有不少。

  加上现如今,耕种的人变少,地貌又在朝着“原始”恢复。

  因此,这些物种的生存环境,也在变好。

  林州说是兔子洞,还是有一定把握的。

  “我们要怎么抓呢?是要把兔子洞扒开,来一手直捣黄龙?还是说用什么食物放在兔子洞外面,布置一个陷井,引诱他出来?”

  走的途中,陈国栋也是跟林州询问着方法。

  在他心里面更倾向于后者,毕竟掏兔子洞,应该不是那么简单的事,而且还容易对地形地貌产生影响。

  但是用布置陷阱的方式,那他们很可能一时半会儿就捉不到兔子,因为像这种方式,通常有一个周期性。

  大概就是兔子出来觅食的时间,只有这个时候,陷阱才会有效,否则兔子根本就不会从洞里面出来。

  所以,陷阱起效,并不取决于他们,而是取决于兔子什么时候会出来觅食。

  另外,他们也不可能一直守在这边,那样的话,门口守着两个大汉,兔子根本就不会出来了!

  果不其然,下一刻他就听见林州开口说道:“陈哥,掏兔子洞是不怎么现实的。”

  “那就是布置陷阱了?这么说来,我们今天是看不到收获了吗?”陈国栋心急的回道,语气里有一丝失落。

  然而听完他的话,林州微微一笑:“陈哥,除了布置陷阱,我们这还有别的办法,要是洞里有货的话,不出意外我们今天应该就能够看到兔子!”

  “噫!”

  听到这话,陈国栋顿时惊喜不已:“老弟你说的是什么办法?今天就能搞到货?”

  “烟熏!”林州并没有吊他胃口,直接说出自己的办法。

  用烟熏兔子洞的方法抓兔子,在他们这里,算是广为流传的一种办法。

  以前林州他们小时候,就喜欢用这个办法,搞着玩,在山野间找那些洞,然后点燃一堆杂草往里面塞,制造烟气,还一边朝洞里面扇风,使烟往洞里走。

  那个时候他们也不懂什么样的洞里有兔子,或者没有兔子,总之就是玩!

  就跟以前冬天的时候,总喜欢拿着个打火机到田坎去烧杂草差不多。

  因为一到冬天,田背坎的杂草枯死,变得特别容易燃,基本一点一个着!

  这就给他们玩火,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天然条件!

  “烟熏?”听到这两个字,陈国栋的脑海中,自然而然的就联想出了对应的画面。

  洞、烟熏,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。

  近乎是一瞬间,他就知道这个办法的妙处,以及可行性。

  “好家伙!这么好的办法,我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呢!”

  陈国栋拍一下自己的额头,不禁有些感叹。

  要知道,这世界上,大多数的动物,应该都受不住烟熏的伤害!

  而烟又能够很好的渗入到兔子洞这种穴居动物的各处,完全可以让它们无处可躲。

  想要躲避,就只有往外面跑。

  “就你这脑袋,还整天想着什么都不带去山林露营,我看到时候,你怕是连吃的都弄不到!”江薇薇忍不住嘴他一句。

  这段时间,陈国栋可能是在网上看到别人拍的野外生存的视频,就兴致大发,跟她说了好多遍,想要去尝试。

  让她都忍不住为之头疼。

  现在,借着这个机会,让他清醒清醒。

  “咳咳!”

  “这不一样,这不一样!”陈国栋老脸一红,摆摆手道。

  紧跟着,又对林州问道:“老弟,你有没有兴趣?就出去野外,朝饮清露,暮食山珍,闲云野鹤,栖息在幽静的大自然中,那种感觉,肯定特棒!”

  “陈哥!你别想的太美好,现在很多山珍,那都是珍贵的保护动植物。”

  林州看他真有兴致的样子,一阵摇头。

  “或许找些吃的不难,但想要吃好,吃得享受,很难!”

  即便是像专业的,拥有野外求生技能的人士,参加那些生存挑战任务,吃得喝的,都没有说好,主打一个填饱肚子,活下来。

  吃得好的,那可就几乎没有。

  别看有些东西,说的很美味,但真正的味道,怕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。

  “呃——那自己带齐东西去露营呢?”陈国栋其实也知道,但他主要就是想体验下那种感觉。

  “这个还行!”

  “之前我们在山里组织过一次,感觉还不错吧!”

  “不过时间也不能太久,久了的话,还是会影响体验的。”林州解释道。

  “嗯,这个我知道,新鲜感是不持久的。”陈国栋点点头:“那老弟你们明年的时候,还会去吗?要去的话,叫上我可以吗?”

  “还不确定,要去的话,自然是没问题的。”林州应声回道,继而又好奇一问:

  “陈哥你咋对这个这么有兴趣?你以前应该也有参与过类似的活动吧!”

  “咳咳!”

  “我以前去的那些地方,形式味比较重,也没啥真正的体验。”陈国栋刚解释完,旁边的江薇薇就摇摇头:

  “林州你不知道,他就是这段时间办公室坐久了,想要出去找点刺激体验。”

  “老婆,你这就是冤枉人了。”陈国栋辩解一句,忙看向林州转移话题:“老弟,那兔子洞距离这里,还有多远?”

  “就前面哪!”林州配合他往前面一指。

  “这么近吗?那我们赶紧走快点!”

  说完,陈国栋就一马当先,走了过去。

  林州他们见状,都笑着跟上。

  很快,他们就来到此行的目的地——一个曾经的果园中。

  这个果园,种的也不是什么名贵的水果,就是他们农村比较常见的柑子橘子。

  并且,这个果园所在的地形,也跟那种城市周边的草莓园橘子园不太一样,它不是那种地势平坦的果园,而是在一处缓坡上。

  曾经的柑子树,就栽种在坡上的一些有土的地方。

  而在这柑子树旁,通常相距不远处就能看到有嶙峋的石块。

  有些是经过人为改造,已经瞿成石墙,有些就很自然的存在着。

  柑子树的布局,也都没有规律,东一棵西一棵的,星罗棋布分散着。

  里面的路,自然也都是崎岖不平,坎坎坷坷的,这里一个坡,那里一个坎。

  大抵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坏境,使得这里面,有野兔扎窝。

  毕竟,这里地势相对低洼,处在山坡的下面部分,那些树林里的岩石缝,又是一个较好的藏身地。

  以及,这里算是比较荒的山沟子地带,所以,不仅是野兔,以前的野鸡,也都喜欢在这附近的山崖草笼巴里扎窝。

  听他们村里的老人说,这里以前还有那种体型小的野猪!

  以至于就连这里的地名,都带一个猪字。

  不过,在林州他们出生后的那个时间段,大抵已经是没有了的。

  也就野兔野鸡这种生物,还能时不时的见着踪迹。

  以前小时候,承包这里的,是他们村里的一位医生,为人和善,也不介意他们这些小孩子进果园里面来玩。

  每当柑子成熟时,村里面的大人,就会来园子里摘柑子,然后过秤买回去。

  一般大家都会先尝一尝,那颗树上的更甜,然后就专门摘那颗树上大的,颜色漂亮的柑子。

  柑子园里面的柑子,大致分为两种,一种是厚皮柑,一种是薄皮柑。

  当时他们也把薄皮柑,叫做无核橘,就是没有果核。

  这种柑子,比较受小孩子们的喜爱。

  因为好剥,吃起来又没核,味道也甜。

  至于厚皮柑,有脐橙和普通的厚皮柑。

  脐橙就是柑子长大后,屁股大多会长成肚脐一样,所以叫脐橙。

  普通的厚皮柑,那没什么特点,皮厚,还有籽,也没脐橙那么甜,所以,算是最不受欢迎的。

  但胜在价格最便宜,也有人买。

  不过,在普通的厚皮柑里面,还有一种另类的存在,那就是——血柑!

  血柑,顾名思义,就是带血的柑子。

  当然,这里的带血,不是真的血,只是一种形容,指的是柑子里面的果肉,带有血一样的红色。

  这种血柑,可能是果肉带一丝丝的那种红,也可能是很多,还有可能是大片甚至全部果肉都红。

  而一般情况下来说,血柑里面的“血”越多,柑子就越甜!

  所以,血柑,算是厚皮柑中,比较特殊的存在,林州他们小时候也都喜欢吃。

  你要说普通厚皮柑,他们看都不看一眼,但一说是血柑,再怎么也要吃上一两块。

  关于这血柑的由来,林州他们这里有传的是,要给柑子树浇血,将新鲜的猪血鸡血,浇在柑子树下,然后就可能结出血柑来。

  以前他听到这传闻,甚至还想过,给自家的柑子树,浇浇血水。

  但终究是没有实现。

  毕竟,他们这里杀鸡杀猪的血,都是要吃得!

  在吃血柑的过程中,他们也试图总结出什么样的厚皮柑,最有可能是血柑。

  为此,还得出一些结论,比如外表看起来比较丑的,表皮有黑色或是褐色斑块的。

  当然,这些结论并不是百分百的准确,可总的来说,还是有一定的可取之处。

  一定程度上,对血柑的选中率,还是有提升的。

  “老弟!”

  “这里以前是有人专门打理吗?我看这些坡坎,好像有很多人为的痕迹。”

  早他们一步到来的陈国栋,也是察觉出些异样。

  “嗯,这里以前是一片柑子园,种的都是柑子树!”林州点点头说道。

  “不过自从我们村里的那位承包的医生去世后,就没人打理了,里面的树这些,也都被砍完了,改种上别的树!”

  “医生?是那种老中医吗?”陈国栋目光露出八卦的意味。

  可是是他有不知道从那里听说的传闻事迹,有些村上的老中医,都特别厉害。

  “不是,我们村里的那位医生,年纪不老!”林州看着他的神态,有些笑意。

  果不其然,听到这,陈国栋眼里的期待,就消了下去。

  见状,林州眸光一闪,又继续道:

  “不过听我妈他们说,以前那位医生,有着手朝天边推一掌,就能让天空打雷的本事!”

  “我去!这么牛比!是真的吗?!!”

  陈国栋蓦地一下变得激动起来。

  不仅是他,就连旁边的江薇薇和程月,都睁大眼睛,直直的看着林州。

  无他,这种乡村奇闻异事,确实能极大勾起人的好奇心。

  “我也不知道!”

  “这你得回去问我妈,她可能知道的更详细一点,我就听她那么一说!”林州摇摇头,给出否定的答复。

  他当时自然是不信,所以就没有多问。

  那位医生,也算是英年早逝,婚姻也并不怎么完美。

  林州只记得,去世前,那医生有只手,一直抖,以前还不知道那叫什么病。

  直到长大后,才知道,那应该就是现在说的帕金森。

  “这样吗?”程国栋若有所得的点一下头。

  刚才听到林州那么说,他直接联想到什么掌心雷,五雷正法……

  只能说,跟每个男孩子心里都有一个武侠梦差不多,只不过,这是仙侠。

  “陈哥!”

  “其实我们村里,现在还有那种画水符,点鸡冠血的传人。”林州说到这个,又不免想起相关的事。

  “嗯?”陈国栋的眼睛,又一下睁大了。

  不过,就在他想要追问之时,林州却又戛然而止:

  “这个后面有时间我们再慢慢说,现在还是先抓紧时间,找兔子洞熏兔子吧!”

  “……”陈国栋眼神瞬间变得幽怨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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